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BT方式建设项目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公告
做者:佚名
由来:美国法律保护原创网
发布信息时:201半年02月01日
BT(Build Transfer)即提升-转交,是独有的于当地相关部门的基本知识建没項目項目提升各个领域中应用的的风投提升方法,一些項目投风投具体方法是国家上的的流行实操。近三近些年,为转变经济能力提升是需要,各部当地相关部门范围广完成有效BT項目投风投具体方法提升特别公程,解决办法公程提升进程中钱财不充足的大问题。经探究,对完成有效BT投风投具体方法完成公程項目提升,按BT具体方法实操并签订BT項目合约的,其经营数据税的拆迁补偿方法证策明显有以下:
一、以投融资人的名义立项建设,工程完工交付业主的,对投融资人应按照“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其计税营业额为取得的全部回购价款(包括工程建设费用、融资费用、管理费用和合理回报等收入)。
二、以项目业主的名义立项建设,对投融资人无论其是否具备建筑总承包资质,均应认定为建筑工程的总承包人,按“建筑业”税目的现行规定征收营业税;同时项目业主委托投融资人建设的行为属于委托代建行为,对投融资人应按照“服务业-代理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其计税营业额为取得的全部回购价款(包括工程建设费用、融资费用、管理费用和合理回报等收入)扣除代建工程成本后的余额。
三、按BT方式建设的项目,其工程建设中的建筑业营业税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本公告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